录音原稿: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对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过去我们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些思路做法与市场经济的客观现实和形势发展的要求很不适应,我们要对过去的工作方式、方法扬弃的同时,更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探索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思想政治工作新路子确保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好的效果首先社会主义法人民民主权利,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我国宪法和法律对人民当家主的根本权利和各种民主权利做具体明确的规定这就使广大人民在行使民主权利时,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维护和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工作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按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行事。
 其次,社会主义法制为人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提供了保证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了公民应该享有的民主权利,同时规定了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社会主义法制既保证公民充分行使法定的权利,不受任何人侵犯同时又要求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以及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反对极端民主化和无政府主义行为使社会主义民主得到正确的实施。
 再次社会主义法制规定了实现民主的程序和方法。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了实现民主的一系列程序这是保障民主实现的必要条件。如民主选举人民代表的方法和程序,全国以及地方各级国家领导人产生的方法和程序,立法程序,诉讼程序等。这些都是为人民行使各种民主权利提供了有力的措施
 最后,社会主义法制对破坏人民民主权利的行为规定了具体的制裁措施我国法律禁止任何人侵犯人民的民主权利,针对不同的情况定了具体的制裁措施,从而使公民的民主权利得到切实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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