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原稿:

开始
下面开庭本案适用简易程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可以交叉进行现在由原告方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原代:诉请: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租金200万元,并承担违约金80万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审:被告答辩?
被代:对于租赁合同的事实无异议,对于租金部分被告认可从签订合同原被告之间签订了两份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的从应该支付的租金开始到原告起诉之日期间被告认可尚未支付的租金按照合同约定对于原告起诉的租金时间和计算方式合同第一期为2011年8月18日签订支付租金时间为2013年3月5日计算房屋租金第二期合同为2012年2月7日签订房屋租金起算时间为2013年6月8日,两期合同计算2015年1月8日两期合同未支付的总金额为200万元。2012年2月7日签订的租赁合同被告认为不应当支付原告至今未向被告提供租赁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据被告了解,该房屋尚未取得房产证,由于原告未提供房产证复印件,致使被告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无法正常经营,不能实现合同租赁房屋的目的因此该租金不应支付。2011年8月18日签订的租赁合同该房屋有3次停电及房屋漏水,共计给被告造成损失80万元,该租赁房屋的房租应当扣除给被告造成的损失后才能支付原告对于被告的答辩意见有什么质辩意见代:被告的答辩意见不能构成拒付租金的理由原告举证?
原代:提供
1、合同2;
2、国内挂号信函收据,证明原告向被告发催款函;
3、催款通知书及信函,证明被告尚未履行租金给付义务;
4、计算清单如果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被告所应当支付的违约金应当是600万元,但是基于法律规定违约金高于本金所以我方按照欠付租金的30%计算违约金;
5、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证书证明原告向被告交付的租赁房屋是取得交付备案证书的可以正常使用的。
原件经核对后返还原告。
审:被告质证?
代:对原告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对于证明内容也无异议,对于计算的违约金有异议本金应该将2012年2月7日签订的合同租金不应当支付。
审:被告解释下证据无名称不相符的原因代:同原告签订合同的主体是被告本人,第二,皇家一号是被告2011年8月18日承租了原告的房屋后申办营业执照开娱乐会所,东方神韵是被告承租原告2012年2月7日的房屋后准备开办的第二家娱乐会所并向工商部门申请了名称。
审:向被告释明,由于被告未在定的答辩期内提出反诉请求,因此本案中不对被告的反诉处理,被告行立案处理被告是否清楚代:清楚原被告对事实部分有无补充?
原代:没有。
代:要求原告发问。原告提供的商品房屋交付使用备案证书是否给付过被告?
代:没有给付被告的义务如果被告需要知晓可以向其出示复印件法庭调查结束、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原代:没有。
被代:同质证意见。
法庭辩论结束、被告陈述最后意见?
原代:依法判决代:支持被告答辩驳回原告诉请。
审:原告是否愿意调解?
被代:可以。
代:可以给予原被告双方7天调解时间如调解不成本案将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择期宣判现在休庭。
结束

输入稿:

暂时只能查看自己录入的文稿!
好家伙哈哈哈哈哈使用搜狗拼音输入法,听打了10分41秒;平均每分77字;输入原稿的 57.75%;听打正确率 98.61%
00:0000:00

祝打字考试的考生早日上岸! 点击开始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