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原稿:

被告人曹俊女1992年7月7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云南省威信县人住威信县2016年3月29日曾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2018年10月16日刑满释放2018年12月28日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永善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1月31日因永善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被释放201910月18日经通市人民检察院决定次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永善县看守所
被告人李盼男19925月2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云南省威信县人住威信县2010年11月8日因犯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被威信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2015年11月4日刑满释放201812月28日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被永善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1月3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永善县看守所
云南省昭通市人民检察院以昭检公诉刑诉201912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曹俊李盼犯贩卖毒品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云南省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瑶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曹俊及其辩护人曾怡被告李盼及其辩护人辛丽红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曹俊欲贩卖毒品遂联系被告人李盼帮其寻找毒品2018年12月26日晚曹俊将用于购买毒品的部分毒资交给李盼随后李盼将毒资交给陈某用于购买毒品年12月27日下午李盼取毒品随后将毒品提到曹俊所在威信县红颜彩妆美甲工作室拿给曹俊当日21时民警在威信县红颜彩妆美甲工作室内李盼抓获当场工作室墙角一垃圾桶旁查获一白色塑料袋内装毒品可疑物一块经称量和鉴定上毒品可疑物净重1691.64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其平均含量为14.6%针对指控公诉机关当庭出了抓获经过证人证言毒品称量取样记录毒品检验鉴定书通话清单银行交易记录等认为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被告人曹俊李盼的刑事责任提依法判处
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曹俊李盼明知是毒品而贩卖的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共同犯罪中二人地位作用相当分主从曹俊系累犯毒品再犯李盼累犯依法从重处罚建议依法判处被告人曹俊辩称自己没有贩卖毒品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曹俊贩卖毒品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请求依法宣告被告人曹俊无罪被告人李盼对公诉机关指控构成贩卖毒品罪无异议请求从轻处罚辩护认为被告人李盼是经济窘迫受曹俊安排使代购毒品起意毒者也非所有者对毒品的来源及销路均不知晓贩毒的资也不是李盼提供没有实际分好处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从犯到后如实供述犯罪具有坦白情节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建议对李盼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或无期徒刑
录音结束!

输入稿:

暂时只能查看自己录入的文稿!
池恩陈使用搜狗拼音输入法,听打了10分01秒;平均每分87字;输入原稿的 78.99%;听打正确率 89.34%
00:0000:00

我努力,我坚持,我就一定能成功。 点击开始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