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原稿:

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 残疾人权益的保障 中国一贯重视残疾人各项权益的保工作。一方面,中国政府采取种措施,保护残疾人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不受侵犯;另一方面,采取特殊措施,帮助和促进残疾人在事实上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初步建立起了一个残疾人人权保障体系。近几年,随着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中国残疾人的人权保障体系逐步走向完善。1990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于19915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使中国残疾的人权保障有了专门的法律加强残疾的人权保障工作国务院成立了由33个部委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组成的国家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各地、县也都成立了由各级政府领导的残疾人工作协调机构。使残疾人最大限度地得到康复,是使他们得以享受广泛人权的重要前提之一。到1994年底,国已完成白内障明手术123万例,矫治儿麻痹后遗症41万人次,聋儿语言训练5.7万人中国各级政府已在全国建立起社区康复站6558个。除此之外,还建立了低视力康复点574个为2万多名低视力者配用了助视器;建立了残儿童康复站463个,直接训练残儿童4060名,培训家长和基层康复指导员3万多名中国特别注意保护残疾人劳动就业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等法规均有保障残疾人劳动权利的明确规定全国已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地方法规,定本区域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一般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5%。到1994年底,全国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福利企业总数已达6。全国县以上城镇中,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已经超过70%。 让残疾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是中国政府近几年大力开展的工作之一。政府为盲、聋、弱智儿童兴办了特殊教育学和特殊教育班。到1994年底全国已建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1241,在校的盲、聋、弱智学生21万特殊学校、特殊班和在校残疾学生数分别比1990年增长99%和416%。残疾人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已有370个,仅1994年就培训残疾人9万人次中国每年都有数以千计的残疾学生进入高等院校学习。 中国残疾人的精神生活日益丰富多样。近几年,全国各地广泛举办残疾人参加的各种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和书画、摄影、集邮等文化活动1994年9月,中国政府在北京举办了第六届远东及南太平洋地区残疾人运动会共有42个国家和地区的2000多名运动员参加比赛。为了办好这次体育盛会,中国政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并在运动会期间组织了3万多名志愿者为各国残疾朋友服务。为此,联合国秘书长加利和13个国家的国家元首或政府及国际残奥会主席发来贺电高度评价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为残疾人事业所作的努力。近几年,为在中国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环境中国政府和社会各界进行了大量工作。在每年5月法定的“全国助残日全国各地广大群众积极参加助残活动,在活动中增加了对残疾人的理解和尊重。中国每年3000多万少年儿童参加“红领巾助残活动”,至今已坚持8年,出现了许多扶老、帮残的动人事迹。 许多大中城市的医院开展了为孤残儿童爱心的活动,为他们实施脱残手术,使许多残疾孤儿得到了康复。为方便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中国制定和实施了《方便残疾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要求各地在市政建设与各种建筑物修建时,一定要相应建立符合中国国情与经济发展水的无障碍设施。这几年,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沈阳、深圳大城市中,各种专门设置和建造的无障碍设施大为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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