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编纂民法典和制定民法总则。编纂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立法工作者接续奋斗的艰巨任务。本届常委会研究提出“两步走”工作思路:先制定在民法典中起统领作用的民法总则;再编纂各分编,争取到2020年形成统一的民法典。经过常委会3次审议和反复修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民法总则,完成民法典开篇之作,为编纂一部具有中国特色 体现时代精神 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打下坚实基础。目前,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工作正在扎实推进。 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立法。提出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明确改革路径和到2020年相关立法工作安排。制定环境保护税法 烟叶税法 船舶吨税法,修改企业所得税法。开展产权保护法律清理工作。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小企业促进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标准化法 商标法 广告法,制定旅游法 资产评估法等。 用法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决定设立烈士纪念日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审议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公共图书馆法 电影产业促进法,改变了我国文化领域立法相对滞后的局面。 为改善民生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全面修订环境保护法,相继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 水污染防治法 海洋环境保护法 野生动物保护法,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制度,构建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全面修订食品安全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还制定了慈善法 反家庭暴力法 特种设备安全法,修改了安全生产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等。 坚定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行使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权力,作出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的决定,明确香港特别行政区循序渐进发展民主的方向和基本制度安排。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作出解释,坚决遏制和反对“港独”行径,捍卫宪法和基本法权威。批准内地和香港在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设立口岸实施“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确认合作安排符合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决定将国歌法列入香港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确保该法在香港 澳门得到一体遵循。 科学立法 民主立法 依法立法取得新进展。加强立法组织协调,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自2015年起,连续4年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重要法律案。建立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 常委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重要法律草案制度,五年来组织起草或提请审议法律案70件次。出台立法项目征集论证 立法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 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等工作规范。健全立法专家顾问制度,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明确常委会初次审议和继续审议的法律草案都及时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共公布法律草案81件次。从本届常委会通过的第一部法律开始,建立并实施法律案通过前评估制度,使立法更加科学缜密,确保法律规定立得住 行得通 真管用。 (二)着力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顺利实施 保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依法进行。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先后作出在北京市 山西省 浙江省开展改革试点和在全国各地推开的决定,为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提供法律支持。积极做好监察法立法工作,经过两次认真审议和公开征求意见,常委会决定将监察法草案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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