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原稿:

关于市场经济与法的关系党和国领导同志曾多次作了明确阐江泽同志指出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加强立法工作,特别是抓紧与完善保障改革开放、加强宏观经济管理、规范微观经济行为的法律和法规,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没有健全的社会主义法制,也就没有良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是密不可分的。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要有与之相适应的比较完备的社会主义制。”李鹏同志指出:“要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抓紧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逐步形成一套适合国情的市场经济管理法规体系和执行监督体系促进市场经济运行的规范化和法制化。”“特别要重视和抓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建设市场经济在很大程度上法律为规范的经济,经济活动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前,在强调发挥市场作用,进一步放开搞活的时候必须加强经济建设,加快经济立法。严格司法执法保证整个经济活动健康运行。”乔石同志也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对我国的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社会主义法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设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没有法律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不可能确立和完善起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必须有完备的法律保障全党同志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同志务必认识到法律建设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极端重要意义认识到法律对于发展市场经济所起的规范作用和监督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有法律来引导、规范、保障和约束。”他还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讲就是法经济全国人大要加快经济立法力争在今后几年内逐步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框架。”朱基同志指出:市场经济是规范化法制化的经济不是想干什么干什么,更不是谁分管什么就可以为所欲为而是必须接受法律法规及行政纪律约束,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

输入稿:

暂时只能查看自己录入的文稿!
快影无敌手使用搜狗拼音输入法,听打了05分10秒;平均每分82字;输入原稿的 50.49%;听打正确率 83.4%
00:0000:00

打字吧的发展离不开你的支持,需要你的打赏! 点击开始打赏。